一般信息
公司结构
- *至少 1 名股东
- *至少 2 名董事(必须接受 BMA 根据持牌业务的性质、规模、复杂性和风险状况认为适当数量的非执行董事的监督)
- *一名经 BMA 批准的高级代表,需履行向 BMA 报告的义务,并在百慕大设有办公室
税务
- *无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
- *无资本利得税(包括公司和个人);
- *无净资产税/财富税。
会计和审计要求
持牌人必须:
- *准备年度审计财务报表或账目,涵盖与其业务相关的所有交易和余额;
- *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向 BMA 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副本;
- *在任命审计师之前,向 BMA 提交审计师的书面详细资料以供批准;
公司秘书 – 必须聘请本地审计师;
注册办公室 – 必须在百慕大设立总部,从那里管理和指导持牌人的数字资产业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驻地、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运营决策的制定)。
网络安全计划和网络安全报告:
- *持牌人必须展示一项全面的网络安全计划,该计划应与其业务的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相匹配,并需至少每年审查一次书面的网络安全政策;
- *每年还必须对其网络安全计划进行外部审计;
- *持牌人需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向 BMA 提交年度审慎报告和网络安全报告。
满足最低标准:
- *“控制人”(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控股股东(持有或控制超过10%)以及按照其指示或指令行事的人员(影子董事))必须是“适当和合格的”。
- *业务必须以审慎的方式进行(考虑到未能遵守DABA条款、AML/ATF要求、BMA发布的行为规范及国际制裁措施),包括维持至少10万美元或BMA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性可能指示的其他最低净资产要求。
- *业务必须具备适当的保险,以覆盖固有风险,或BMA批准的其他风险减缓措施。
- *维护适当的会计记录、控制系统和政策程序,并实施适当的公司治理政策。
- *许可证持有业务必须由至少两名董事有效地指挥,并在BMA认为适当的非执行董事监督下进行,具体人数根据许可证持有业务的性质、规模、复杂性和风险状况决定。
- *许可证持有业务在其所属集团中的位置应当确保不会阻碍有效的合并监管的进行。
公司名称
注意